沒有優秀的人才,就不會有優秀的企業。
責任和勝任是公司選才的標準,善任和信任是公司用才的準則。
我們的人才理念是:責任、勝任、善任、信任
責任:責任是使命,是職業精神,是一個人有所成就的不竭動力。企業員工要有責任心,事業心和敬業精神;要有雄心和抱負,渴望做出成績;要勇于承擔責任,對工作負責任,對國家、社會、家庭負責任。
勝任:公司不以學歷作為判別人的唯一標準,只要其具備相應能力、勝任所在崗位、能出色完成本職工作,就是人才。企業員工不僅要具備合理的知識結構和工作技能,還要有很強的學習能力、應變能力和自我驅動力。
善任:因才適用,力求把人放在最適合的崗位上;人盡其才,最大限度的發揮人才的作用和積極性;公司尊重員工個人意向,重視實現人才價值,為員工提供充分施展才華的平臺。
信任:公司承認和滿足人才的需要,尊重和容納人才的個性;堅持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,對員工充分信任和授權,既賦予崗位責任,又給予相應權利;不分地域國界,任人唯賢,不分時間長短,一視同仁。